愛是動詞

by 江 哲維
《iBEING》系列分享
作者:林佳
2016/1/1

  上次跟大家分享的是「什麼時候該分手?」而今天想要分享的是「我想我不再愛他了/他不再愛我了,怎麼辦?」講到這個議題可能讓人覺得很沮喪,但當我看到史蒂芬‧柯維《與幸福有約》中對於這個議題的解答,讓我非常感動、也很激勵人心,分享給大家:

  「我太太和我再也不來電了。我想我也許不再愛她,她也不愛我了。我該怎麼辦?」

  「你們對彼此再也沒有感覺了嗎?」

  「沒錯,可是我們都關心三個孩子。你說我該怎麼做?」

  「去愛她。」

  「我告訴過你,我們之間再也沒有感覺了。」

  「去愛她。」

  「你不懂,愛的感覺消失了。」

  「那麼更要愛她。沒有感覺就是愛她的好理由。」

  「但是你怎麼去愛一個自己不愛的人?」

  「我的朋友,愛是一個動詞。愛的感受是這個動詞結出來的果實。所以,去愛她。犧牲自己,傾聽她的話。發揮同理心,欣賞她,肯定她。你願意這麼做嗎?」

  看到這段對話的時候我覺得很感動,的確愛是個動詞,在我們愛對方的過程中,會產生愛的感受,很多人會覺得沒感覺、不愛了就沒有辦法,但事實上,我始終相信也努力實踐「愛是個動詞」,對我來說,愛一個人就會「想盡辦法」:想盡辦法讓對方感受到你的愛、想盡辦法解決你們的紛爭、想盡辦法溝通、想盡辦法理解對方…等等。

  作者接著提到派克所言:想愛不等於去愛……愛是行動,是一種基於意願的行動。同時,意志力包含了選擇。我們並不是必須去愛,而是選擇去愛。不論我們多麼想要愛人,如果不實際去做,也就無異於選擇不要去愛,原來的良好動機便就此一筆勾銷。相對的,如果我們實際為促進自身與他人的成長貢獻力量,也必須是出於自動自發的抉擇;那就是愛的抉擇。

  書中史蒂芬也提到一個很棒的案例──一個辛苦工作的爸爸在每天開家門前,都會按下暫停按鈕,並對自己說:家庭是我生命中最值得享受、最愉快、最重要的一部分。我要走進去,感覺自己對家人的愛,並把這份愛傳給他們。所以這個爸爸進到屋裡,沒有挑毛病、批評家人,或是自顧自的休息,滿足個人需求,反之他大聲的表達自己對家人的想念,積極的和家人相處,親吻妻子、和孩子滾成一團,陪孩子做功課、幫忙倒垃圾等等;他超越了疲倦、工作上的挑戰和挫折,以及想找碴、想找事情使自己喪氣的慾望,他變成了家庭文化裡的一股自覺、積極、富有創造性的力量。

  這樣的案例多麼激勵人心!我們可以「選擇」,選擇主動積極的面對,當感情陷入低谷、工作煩悶又要面對家人…我們還是可以按下暫停按鈕,想想我們正要對應的這個人有多重要,同時謹記「愛是個動詞」,這會幫助我們在面對愛的人時,傾聽內心的聲音、以及提醒自己對愛的誠意(是否想要想辦法)。在今年的最後一天,分享給大家這樣個觀念,祝福大家新年快樂!好好抱抱你愛的人吧!

151231 愛是動詞

from: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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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源自:www.GlynLowe.com(修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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