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接班困境中的家庭糾紛

by 江 哲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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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合新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牟君志


企業內部糾紛就是家庭糾紛

雖然公司在法律上叫做「法人」,理應具備獨立的特性,但這個法人究竟何去何從、個性會如何轉變,取決於領導者,而在家族企業中,則更聚焦在開創者與繼承者之間。而許多公司內部的糾紛、經營權問題,尤其是二代接班的問題,歸根究底,其實應該說是家庭糾紛,只是這與一般的家事案件不太一樣。但若問題變成訴訟案件、鬧上法庭,就變得更為棘手複雜,並且成為新聞媒體記載,供人茶餘飯後閒聊的話題了。

父母常忘了接班人與自己並不一樣

許多法律案件爭論的是各自權利、利益的保障與平衡,但在這背後真正的關鍵、起源,是彼此觀念的不同與落差。

以企業開創者而言,公司對他來說是一手打造、創立的基業,其中有無數的辛苦、血淚、犧牲、奮鬥與不容易,公司對他來說就像另一個孩子,也是自己確實存在的證明;公司的員工是與自己共同打拚、並肩作戰的夥伴。然而這對於二代接班人來說往往是難以理解與感受的。此外,有些開創者雖然口頭不說,但在將領導權交棒後,他仍預期接班人能踩在既有的道路上前進,他並不曉得自己將許多父母犯的毛病用在企業經營上:將接班人(子女)當成自己的延伸,忘了接班人與自己並不一樣。

如何接手打到一半的牌局

另一方面,對於許多二代接班人來說,面對已經存在的企業,就像接手進行到一半的牌局,手上的牌總不會全部都是王牌,而且局勢也未必完全對自己有利,甚至原本的好牌現在卻變成可能導致失敗的關鍵,就像是長期待在公司的老臣、既有的公司制度等。而在面對已經存在的企業、已經贏得的籌碼時,害怕在自己手上斷送優勢、失去、失敗、虧損、倒閉,是接班人潛在卻不可說的壓力,一旦再加入彼此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子女同時尋求自我認同及父母認同的矛盾更常造成判斷的糾結與反覆——既想要走自己的路,希望能有良好的個人表現來讓父母以自己為榮,但又擔心父母不認同且最後一塌糊塗;若依照父母希望的方式去做,卻又苦惱這不是自己想要的。

企業接班可能造成親子關係不睦

最後企業開創者對於公司的改變看不下去,要求重新取回經營權,而接班人則痛恨開創者的蠻橫,要不因為缺少資源、選擇克制而被迫下台,要不就聯合自己的團隊挺身一戰。無法理解彼此心聲與困難,慢慢演變成公司的經營權爭奪、公司內耗、員工負擔公司內鬥的精神壓力而無法好好工作乃至另謀高就,不論結果如何,公司因此支出訴訟費用、時間或是公司因此停擺、難以營運及帶來的負面形象,都將使公司元氣大傷。而更重要的是,這造成親子關係不睦。開創者經營企業大半輩子,除了為自己,更是希望能帶給家人幸福、寬裕人生,然而企業接班卻讓彼此不幸、情感破裂,這對親子來說都是料想不到的結果。

而訴訟律師扮演的角色往往是替兩造動刀動槍,爭個你死我活,其中好的訴訟律師能替客戶減少受傷,使對方一刀斃命,不過絕大多數情況都是兩方重傷,只是看誰比較嚴重而已。只是在家族企業裡,不論誰受傷都是不幸,如果能夠從根源解決問題,又何必動刀動槍?若能相互理解,明白彼此的不同,重新分析局勢而培養出因應挑戰的競爭力,做出雙方都同意的更佳方案,這不是皆大歡喜?當然說的簡單,所以這需要學習、意願、練習、調整,尤其無論如何,比起最後被問題弄得親情與事業都有遺憾與不幸,不如把握機會爭取幸福。